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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類城市道路夜景照明設計要點

發(fā)布日期:2014-09-28

  根據(jù)城市的路網(wǎng)情況、道路的功能性及道路景觀要素,將城市道路分為交通性道路、商業(yè)性道路和游覽性道路三大類。
 一、交通性道路照明

  城市交通性道路照明主要目的是為了使各種機動車輛的駕駛者在夜間行駛時能辨認出道路上的各種情況,以保證車行安全。同時也行人提供夜間行走的光環(huán)境。 夜間,要使車輛在道路和橋梁上始終行駛安全,就必須具備良好的視覺條件,要有視覺舒適感。也就是說,應滿足“視功能”和“視舒適”兩項指標。

  優(yōu)良的道路照明設施為夜間車輛安全、迅速和舒適地行駛提供了良好的視覺條件。保障了車輛和行人安全;提高了交通運輸效率;方便了人們的生活,防止犯罪活動確保人與財產安全;有利于城市夜間形象的改善,達到了美化城市環(huán)境的效果。

  城市中的交通性道路一般分為高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二、商業(yè)性和游覽性道路

  商業(yè)性道路一般沒有機動車通行,完全是步行街。這類街道的兩側是商店,街道充滿了購物和休閑的人群。在以旅游為主的城市中,某些沿景觀帶的道路屬游覽性道路。這類道理的特點是道路的一側是建筑物,另一側則是自然景觀,游覽的人群沿此道路現(xiàn)行流動。由于城市路段情況各異,因此對照明的要求也不一樣。設計時既要滿足道路照明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又要和城市照明總體規(guī)劃協(xié)調一致。


設計時應考慮:

(1)多用光源燈具應體現(xiàn)高道路的特征。如位于市府區(qū)域的干道,應用光色簡潔明快的金鹵燈火高顯色性高壓鈉燈,以便創(chuàng)造一個莊嚴壯觀、明亮優(yōu)美的夜景效果。

(2)燈飾的造型和外觀色彩既要美觀又要簡潔,在功能上應當合理,減少過多的裝飾,以免坡環(huán)景觀。

(3)路面的照明不僅要亮,且亮度分布盡量均勻,并嚴格限制暄光。

(4)道路兩側的樹木照明、小品照明、霓虹、燈箱廣告、有關交通標示(包括反光漆和涂料)均應統(tǒng)一籌劃和設計,以便創(chuàng)造嚴格完整的夜間照明效果。

(5)具有不同功能的多種光源不致互相干擾,造成衍射、泛光、亂影等負面效應。

(6)照明設施和照明管線盡可能隱蔽,不能影響橋梁白天的景觀;燈具造型應新穎,照明高校均勻,安裝維護方便。